机动车案例-中银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案例
浙江中银客户:浙F775P6轿车,客户向兴学,2017年02月07日上午07时20分许,被保险人向兴学驾驶自己所属的浙F775P6号名爵牌小型轿车在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横庙至安岳路段行驶过程中,本车车辆突发自燃,造成燃烧受损。我司接到委托,立即派遣资阳市查勘员杨明强老师赶往现场。经与被保险人向兴学(当事司机)确认:出险时,标的车浙F775P6号名爵牌小型轿车并未发生交通事故,也未与外界任何物体发生过碰撞擦挂,浙F775P6号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现车辆前部发动机机罩处冒烟,随后自燃,全车烧毁,推定全损。因标的车未承保自燃险,在充分的证据和事实面前,杨明强老师成功拒赔此案。本案损失金额约79,138.80元。